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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让(transfer of undertaking):有什么后果,如何确保充分考虑到法律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业务收购可以被称作所谓的”企业转让(transfer of undertaking)”。当一个经济实体因协议、合并或拆分而被转让,但该企业在转让后仍保持其身份时,即发生企业转让。保持被转让企业的身份这一点是符合企业转让的特点和关键。

何时满足企业转让的要求?

在评估是否存在”经济统一性”时,最重要是看该实体是否能够以自己的目标从事经济活动,该实体是否是在持久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是否具有一定的自主权而不被简化为只进行单一经济活动。如果没有经济上的统一性,也就不可能有企业的转让。

被视为企业转让的第二个要求是在转让后”保持身份”。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应使用所谓的”Spijkers因素”进行评估,该因素源自欧洲法院1986年的一项裁决。应考虑到(i)有关业务的性质;(ii)有形资产的转让;(iii)无形资产的价值;(iv)员工的接管;(v)任何客户群的接管;(vi)转让前后进行的活动的相似程度 ;(vii)活动中断的持续时间。转让公司的身份是否被保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应根据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况进行评估。

对”根据协议、合并或拆分”的要求应作广义的解释。股份合并不涉及企业转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股东的身份发生变化。

企业转让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在企业转让中,雇员受到保护。在企业转让时,所有在被转让企业或被转让部分中工作的雇员都会被转移到新的实体,除非雇员明确拒绝转移。同时,雇佣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也在转让时转移。如果劳动合同在转让后被修改而对雇员不利,那么劳动合同将被视为雇主主动终止,这将牵连到雇员获得过渡津贴的权利。

告知并咨询企业转让事宜

在(拟议的)企业转让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及时将拟议的转让决定通知企业转让所涉及的所有雇员。此外,如果工会出席,也有权就此事提出建议。公司管理层必须在实际执行转让之前将拟议的决定提交给工会。

企业转让和破产

2019年,《破产企业转让法》法案公布,目的是引入一项关于破产中雇员地位的新法规,特别是在破产情况下企业转让中对雇员的权利保护。该法案的咨询工作于2019年8月31日结束。该法案的目标之一是照顾牵涉在破产程序当中的债权人、雇员和可能有兴趣在破产中接管公司的各方的利益。这个想法是,如果一家公司在破产中被接管,那么在宣布破产时受雇于破产雇主的所有雇员,都将被收购方以相同的雇佣条款和条件雇佣。

只有当工作岗位在转让中因业务情况而消失时,才允许收购方不保留所有的雇员。在这种情况下,收购方可以自由地通过深层考虑或其他客观的选择方法来决定哪些雇员可以获得雇佣合同,哪些不可以。该法案目前仍在参议院进行审议。目前还不知道该法案何时会真正生效,以及是否会对其进行任何修正。

Smallsteps裁决

欧洲法院2017年的Smallsteps裁决中涉及到一道预包装程序(pre-pack):在破产前准备的重启方案,并在宣布破产后立即执行。在Smallsteps裁决中,欧洲法院裁定,如果(i)存在破产或类似程序(ii)启动的目的是清算转让人的资产,以及(iii)由主管公共当局监督的情况下,企业转让制度不适用。因此,在保护企业转让中的雇员权利方面,在预包装程序的情况下,重要的是确定破产的启动是为了清算法律实体的资产,还是仅仅为了重启。欧洲法院裁定,如果破产不是以清算为目的而启动的,雇员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从而在重新启动后进行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企业转让,应该保证对雇员权利的保护。

综上所述

确定是否存在企业转让,需要考虑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况,并根据三项要求评估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企业转让,最重要的是尊重雇员的权利和义务。

更多信息

如果在阅读本文后,您仍然有关于转让企业的问题,请联系我们公司法或雇佣法部门的律师。

该文章由我所公司法部门律师Jan Hendrik Vogelsang (jvo@kneppelhout.nl)、Nica Voets (nvo@kneppelhout.nl)撰写,由我所中国业务部实习生宋雨博小姐翻译。

若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信息,请随时联系我所公司法部门律师,或者联系我所中国业务部的裴耀博先生(jbz@kneppelhout.nl)、郑琳先生(vz@kneppelhout.nl)、李佩英小姐(pl@kneppelhout.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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