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和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同时,对于公司来说,为改善气候和环境做出贡献、对利益相关者负责也愈加重要。此外,公司在创建一个安全、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工作氛围上也受到了更多的压力。这些主题都可以归纳为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概念下的领域,并以此衡量一个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性。
ESG的话题不仅在社会上,也在法律领域占据越来越显著的地位。例如,在2022年11月,欧盟通过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指令”),要求更多的公司从2024年1月起报告其活动对人类和环境领域的影响。此外,越来越多的ESG问题将提交法院并由法官对其发表意见。在这一系列的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一些法院对各种ESG问题的裁决立场。首先我们将从讨论2021年一个众所周知的裁决——“壳牌公司(SHELL)的裁决”开始。
“壳牌公司”的裁决
2021年海牙法院做出的“壳牌公司的裁决”是开创性裁决之一,对壳牌公司在气候问题中的角色和责任发表了明确的声明。在这份裁决中,法院裁定荷兰皇家壳牌公司有义务通过壳牌集团的政策,以确保减少壳牌集团以及其供应商和客户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法院对荷兰民法典第6:162条(关于错误行为的条款)中不成文的注意标准作出了解释,并以此进行裁决,其依据包括:关于气候变化的现有科学、国际上对人们应当受到保护免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共识,以及公司应当尊重人权。
法院认为,无论公司的规模、部门、经营内容、所有权和结构如何,所有的公司都有责任去尊重人权。根据法院的说法,期望公司能够识别和评估所有与他们自身活动或商业关系相关的,实际和潜在的对人权的负面影响。基于这些评估和发现,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行动。而法院认为荷兰皇家壳牌公司采用的政策没有充分认识到其自身责任,没有通过壳牌集团的政策积极履行其二氧化碳减排的义务。法院裁定,鉴于壳牌集团即将违反其减排义务,要求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在2030年年底,实现该集团及其供应商和客户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2019年的基础上减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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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我所中国业务部实习生苏子菲小姐进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