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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荷兰强制性的最终受益人登记

自2020年9月27日起,大部分的荷兰实体都有义务向商会的商业登记处登记其“最终受益人”(UBO),即其最终利益相关者。新实体必须在设立时登记其UBO。在2020年9月27日之前设立的实体将有18个月的时间去完成此义务。这意味着现存实体必须在2022年3月27日之前在商业登记处对其UBO进行登记。

登记的义务和程序

UBO登记通过商会的网站进行。法律实体所有人,或负责法律实体日常管理的董事或其他人员有义务进行该项登记。2020年9月27日之后成立的实体会被要求在商业登记处注册设立的同时登记其UBO。

更正

我们的网站在2020年3月24日发布了一篇文章,在该文章中我们提及到宗教团体可以免于此登记义务。但是,在通过的法律中,该例外情况已经被删除。宗教团体的UBO是自然人,他们在宗教团体解散后被指定为该团体规章的合法继承人。

对新法规的简要概述

谁是UBO?

每个法律实体性质不一样,UBO也有不同。就私人有限责任公司(B.V.)和公共有限责任公司(N.V.)而言,UBO是在经济利益上直接或间接享有公司超过25%权利或者有效控制公司的自然人。而对于基金会(stichtingen)和协会(verenigingen)而言,UBO是对法律实体享有超过25%所有权权益,可以在章程修改事项上享有超过25%的投票权的自然人或者最终有效控制此法律实体的自然人。而对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Maatschap)、有限合伙企业(commanditaire vennootschap, C.V.)、普通合伙企业(vennootschap onder firma, V.O.F.)和运输公司(rederij),UBO是享有超过25%的所有权权益或者可以行使超过25%投票权的自然人。

哪些实体必须进行登记?

强制必须进行UBO登记的实体有:

  •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B.V.)和公共有限责任公司(N.V.),但上市公司(Beursgenoteerde vennootschappen) 及其100%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欧洲公司(Europese naamloze vennootschappen , SEs)
  • 欧洲经济利益集团(Europese economische samenwerkingsverbanden ,EEIGs)
  • 欧洲合作社(Europese coöperatieve vennootschappen , SCEs)
  • 合作社(Coöperaties)和互助保险协会(onderlinge waarborgmaatschappijen);
  • 具有完全和有限法律行为能力的企业协会(Verenigingen);
  • 基金会(Stichtingen);
  • 有限合伙企业(commanditaire vennootschap, C.V.);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maatschap);
  • 普通合伙企业(vennootschap onder firma, V.O.F.);
  • 运输公司(Rederijen);

非强制性登记的实体有:

  • 上市公司(Beursgenoteerde vennootschappen)以及他们100%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 独资企业(Eenmanszaken);
  • 受公法管辖的法人(Publiekrechtelijke rechtspersonen);
  • 业主协会(Vereniging van eigenaren);
  • 一些带有历史性质的法律实体(historische rechtspersonen);
  • 在荷兰拥有总部或分部的外国法律实体;

最终受益人登记的公布

最终受益人登记将会在荷兰进行部分公布。并非所有的登记信息都会对公众公布。向公众公布的的部分包括:

  • 名字和姓氏;
  • 出生月份和年份;
  • 国籍;
  • 居住国;和
  • UBO涉及的经济利益的性质和程度。

经授权的机构和金融情报部门还可以访问以下的登记信息:

  • 出生的具体日期,国家和地点;
  • 家庭地址;
  • BSN(公民服务号)和TIN(税号);
  • 有效身份证件的副本;和
  • 显示UBO经济利益的性质和程度的文件副本。

如建立在荷兰的实体进行了UBO注销登记,这些UBO数据在注销后仍会保留最长十年。

封锁数据

UBO可以向商会提交请求,要求其阻止UBO数据在登记处中公布。发出请求之后,数据会被封锁,直到商会作出拒绝请求的决定。当然,若商会批准了该请求,则这些数据就会一直保持封锁的状态。商会在UBO遭遇不同程度的欺诈、绑架、勒索、敲诈、骚扰、暴力或恐吓的风险时,会接受这样的请求。

制裁措施

UBO登记义务会受到双重制裁系统约束。违反规定时可通过行政和刑事制裁来执行。这样的制裁力度是为了能够实施有效的、均衡的、以及有劝阻性的措施。在这双重制裁之间会以一致连贯的方式来寻求平衡。

实践意义

从2020年9月27日起,所有UBO都必须正确并按时进行登记,这一点尤其重要。因此,实体、股东和决策者必须了解此登记义务。为了避免受到制裁,有必要时刻仔细记录一下当前所有UBO的身份。

如果您对最终受益人登记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联系裴耀博先生(jbz@kneppelhout.nl, +31104005159)、郑琳先生(vz@kneppelhout.nl, +31104005135)或者李佩英小姐(pl@kneppelhout.nl , +316197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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