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财政部宣布,关于推出在最终受益人登记册(UBO register)中进行强制登记的规定将再次被推迟。此前出台了一项临时规定,允许已向商会提交 UBO 声明,但登记尚未被处理的公司可以以UBO登记声明收讫确认书为依据表明该公司暂时满足此规定,例如当公司需要向金融机构证明已满足 UBO 登记要求时。该临时规则现已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1 日。
正如 2022 年 4 月 14 日的议会信函所解释的那样,引入该临时法规是因为商会需要较长的处理时间。这是因为许多公司在截止日期,即2022 年 3 月27 日当日或不久前才向商会提交了 UBO 声明,商会面临大量的文件积压,处理这些积压的UBO 声明所需的时间约为25周。
该临时规定的延长仅涉及针对所递交的UBO 登记声明的确认时间的延长,其明确表示不涉及公司登记其 UBO 的义务期限的延长,公司的登记义务仍适用2022 年 3 月 27 日这一期限。此处所说的延长仅仅是当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或之前提交其 UBO 声明,但由于商会的工作延误而尚未在 UBO 登记册中处理登记的情况才下适用。在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示UBO 登记收讫确认书即可表示公司满足此项规定。